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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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南

海军飞行学员在校期间享受待遇

飞行学员入校三个月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并计算军龄,父母享受军属待遇。在校期间实行供给制,统一发放服装和学员津贴费,有较高的伙食、营养标准。飞行学员享受正常的寒暑假;第三学年四、五月份,学员由航空工程学院转至航空兵学院学习,由于学习、训练时间紧张,当年暑假一般不安排休假,其他学期正常。第四学年结业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科学位,享受副连职干部待遇。第五学年完成高教机驾驶训练科目后,分配到海军航空兵部队,授予军事学学位,职务可提前晋升为正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