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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择优录取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素质过硬且志愿军事飞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自然条件:初中应届毕业生,男性,年龄14-16周岁,具有开招省(市)学籍和户籍,符合中考、高考报名条件。

(二)身体条件:身高180cm以下,体重在标准体重的80%至130%之间,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裸眼视力“E”字表检测在1.2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或戴角膜塑形镜矫正,无色盲、色弱、斜视。无口吃、文身、刺字等。无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及传染性肝炎等病史。

(三)心理品质条件: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敢,意志力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

(四)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立志海空飞行,献身国防事业;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本人及亲属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

(五)文化条件:学习成绩优异,预估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不含分配生),外语限英语。

 

招生程序

(一)宣传动员

(二)自荐报名

(三)初选考察

(四)文化测试

(五)定选考核

(六)网上公示

(七)审批录取

(八)签订协议

 

教育管理

(一)课程安排。教学课程与普通高中其他教学班一致,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学科学习内容,达到普通高中学生基本要求。同时,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及航空知识、参观见学等海军航空特色教育训练。

(二)管理模式。实行单独编班,集中管理,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三)师资配备。学校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海军选派相关专家和教官定期到校进行国防教育和训练辅导。

(四)调整交流。海军按年度组织综合考核,因政治、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学员,根据有关规定可调整分流到本校或原籍同等条件学校其他班级完成学业。出现的差额可从符合培养条件的同届学生中择优调整补充,并签订培养协议。

 

待遇保障

对报考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的学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对参加定选考核的学生免费安排食宿,并按规定标准核销往返路费。

海军航空实验班学员,统一发放服装和生活补贴。

海军航空实验班毕业学员,高考志愿应首先填报海军航空大学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因个人主观原因放弃报考海军飞行学员的,须退回、补缴相关费用补贴并承担有关责任。

招飞选拔检测主要包括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体验和筛选飞行等。体验和筛选飞行成绩作为招飞选拔专业成绩在飞行学员录取时,折算成0-60分计入录取成绩(录取成绩为高考成绩与招飞选拔专业成绩相加值)。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学生按照录取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控制在一本线以上。综合素质优异的,将推荐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培养。未被录取的,正常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优先向其他军队院校或民航院校推荐。